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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建工集团
关于认真做好2008-2009年度集团公司共青团、青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
www.jxjg.gov.cn  2010-04-12  阅读次数:5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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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建司团字[2010]4号
 
集团各成员单位团委、各直属团总支(支部):
    2008-2009年,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围绕集团中心工作,坚持“党建带团建”,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特点和现状,以“四创活动”为平台,发挥团员、青年在企业各项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,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。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共青团和青年工作,激励广大团员、青年勤于学习,勇于创造,甘于奉献,集团公司团委决定在“五四”期间表彰2008-2009年度“五四红旗团委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和“青年爱岗敬业楷模”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申报条件:
    (一)申报集团公司“五四红旗团委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条件:
    1、加强团的组织建设、基础建设,推动“团建有形化”工作,建设“六有”团组织:即有统一的有形标识,有一个好的班子特别是一个好的带头人,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,有围绕本单位党政工作大局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,有规范的、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,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。无少缴或欠缴团费现象,积极加强团员管理,认真做好团籍注册工作;
    2、能够深化基层党建带团建,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;
    3、能够开展“双推优”工作,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的比重有较大提高;
    4、认真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和管理,健全团的组织生活,做好青工的文化、技术业务培训工作,提高参与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;
    5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,并能独立开展好增强团员意识教育相关主题活动。
    (二)集团公司“优秀共青团员”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:
    1、年龄在16—28周岁(即1982年5月4日—1994年5月4日期间出生)。
    2、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树立远大理想,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,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思想道德品质高尚;
    3、严格遵守团的章程,熟悉团的基本知识,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,自觉宣传团的纲领和各项政策,为团的各级组织献言献策,具备良好的组织观念和个人责任感;
    4、学习成绩优秀或本职业务知识技能熟练,吃苦耐劳,勤于奉献,积极创新,较好地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,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    5、无违法、违纪、违规现象。
    (三)集团公司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:
    1、从事专兼职基层团干工作一年以上;
    2、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树立远大理想,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,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思想道德品质高尚;
    3、严格遵守团的章程,精通团的各项业务技能,积极宣传团的各项纲领和政策,正确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,为团的各级组织献言献策,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,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强。
    4、勤奋工作,勇于探索,锐意创新,作风扎实,团结带领本单位、本部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企业各项工作,成绩显著,在团员青年中威信高;
    5、无违法、违纪、违规现象。
    (四)集团公司“青年爱岗敬业标兵”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:
    1、年龄在18—40周岁(1970年5月4日——1994年5月4日期间出生),长期在省建工作的职工(侧重在基层);
    2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热爱祖国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;
    3、积极参与单位的“四创”活动,在单位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规范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道德;
    4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,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了较出色的成绩或突出的业绩,在职工群众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影响;
    5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,有公益心,在各方面能起到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.
    二、具体要求:
    1、各单位团组织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,按照申报条件,认真在本单位进行评选工作,并严格审定《申报表》、《事迹材料》、荣誉证书原件内容,在充分征得单位党组织同意后,上报集团公司团委;
    2、推荐的对象要面向基层,面向一线;
    3、各单位团委按规定格式要求,将《申报表》、《事迹材料》(1500字左右,标题一号黑体,正文四号仿宋)、“荣誉证书”复印件各一式二份(A4纸型)装订成册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团委(资料同时报送电子版),逾期视为自动弃权。
    4、电子邮箱:yanqs@jxjg.gov.cn
 
    附  件(可在集团公司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点子版):
    1、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“五四红旗团委”申报表及材料格式;
    2、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“五四红旗团支部(总支)”申报表及材料格式;
    3、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申报表及材料格式;
    4、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及材料格式;
    5、江西省建工集团公司“青年爱岗敬业标兵”申报表及材料格式。
 
 
二0一0年四月八日
 
 
 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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